Tommy從波蘭旅行回來了,回到比斯特第一件事就是來我店裡找我報告。(是這樣嗎?哈)
立刻相約今晚我下班後一起晚餐,所以一道去吃了WIMPY。
謝謝你從波蘭帶回來給我的紀念品杯子,我很喜歡。
在你面前放心地說了很多很多話之後,也謝謝你今天因為「感覺妳這餐吃得很悲傷」而把我的份一起默默付了。
明明我才是姐姐啊!怎麼有種被安慰的感覺?(笑)
說是三天捕魚兩天曬網的個性,但我居然勤勞地在部落格連寫了5天的日記了。
認真的程度是要突破今年6月的紀錄了嗎?
如我昨天說的,人的腦容量有限啊,當然要記得美好的事;只是,看著自己紀錄了那麼多快樂開心的事情,也許同時也榮幸地讓讀了的朋友們感到一點溫暖與力量……
之後呢?
那些--我寧可自己藏著,不願提及太多的負面情緒呢?
我可不可以,偶爾也,黯淡一下?
「雖然自詡小太陽,但妳終究還是個人啊。」
我只好對自己這麼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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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年了。
直到現在。
關於和你之間,若是我能寫出來,也許就會得到療癒也說不定。
但直白與無話可藏如我,竟也只能把千絲萬縷理不盡的心情,吞進肚裡。
看到那張視訊全家福時,我的心情無比複雜。
大家都入鏡的畫面,讓我聯想到的卻是,當時,當我在你旁邊,我必須何等沉默。
那根本不正常,不是嗎?
想必當時是為了你才忍受得了的吧。
愛是多麼盲目,讓人什麼都看不清了。
現在回憶,只覺得心酸酸的,好想哭。
要到哪一天我才能走出來?
難道真的只能當作你死了、當作你從來不曾出現在我的世界裡,永遠不再聯絡了?
我太傻。
無法挽回的傷害太沉也太重。
對不起、謝謝、不見。
那就是我們的最後了。
我早該明白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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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一些還沒跨過的關卡、解不開的心結,其實我的生活、工作,什麼都好。
忙碌起來,最好。
如你們所見的,我熱愛這一切。
(今晚和Emma終於確認的,原來我其實根本不是個旅遊控--又是個後話了。)
不過也許真的可以好好醉一回了。
醉了的時候,記得別再藉酒壯膽或裝瘋,一時失控而和你聯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