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使明知道自己的目標就是回到英國生活,為此也積極著、努力尋找機會著,起碼先求一份能餬口也有興趣經營的工作,所以一路走來才有了如今的樣子;但其實,能不能發揮自己既有的才能、投入熱情,也是非常重要的吧。
「其實我覺得妳真的很適合當講師。I mean it。」T說。
「我覺得妳不管做什麼事情都很棒,但我私心覺得妳比較適合當老師。」
「喜歡妳的文筆,也喜歡妳上課認真的樣子。」R說。
「同意,感覺妳做老師比較開心,就是要第一線面對人的那種工作。」E說。
我忍不住說:「妳明明沒看過我教書的樣子,卻也可以從我寫的東西裡感覺到,所以那果然是最真實的對吧?」
「寫的文章跟發文頻率都有差啊。」
這也算是一語驚醒夢中人吧。
今天這些種種,是暗示嗎?提醒著我。